银杏树网报道:
荥阳市农民苏某雇人采伐自己承包地的桐树,却构成滥伐林木罪。日前,荥阳法院以犯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苏某罚金1000元。苏某,男,1945年3月3日生,汉族,荥阳市人。2007年7月3日,苏某在没有办理采伐树木许可证的情况下,雇佣他人将其承包田种植的25棵桐树采伐。经鉴定,立木蓄积10.5245l立方米。荥阳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苏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,在没有办理树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滥伐树木,数量较大,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。鉴于被告人苏某归案能够供述其罪行,认罪态度较好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为打击犯罪,保护森林环境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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